一.科技成果的范围:
1.为解决医学工作中某一科技问题而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应用技术成果;
2.在重大医学科技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的阶段性成果;
3.为阐明医学的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而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基础研究成果;
4.吸收、引进技术,在消化过程中有所创新或改进而取得的医学科技成果;
5.推广应用现有的科学技术而取得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
6.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进行研究所取得的医学软科学成果。
二.申请科研成果鉴定需具备的条件:
1.全面完成科研合同、任务书或计划所列的各项科研指标;
2.技术资料完备,档案检查合格;
3.“实验动物合格证”
4.基础性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应用性研究成果——病例数、随访时间、应用范围;
5.开发性研究——生产厂家、扩大应用单位;
6.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协作单位及完成者在名次排列上达成一致并加盖公章;
7.完成科技成果水平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
8.提供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名单(要考虑专业面及知名度),付高职不少于2/3。
三.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程序:
申请科技成果鉴定按任务来源或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报送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
医学科研项目申请鉴定审核表
二医大科技成果审核表
档案证明、动物合格证
经费决算表
鉴定材料
科技成果鉴定:
科技成果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鉴定,形式包括会议、通信、验收,但需有卫生局签发的鉴定批准书。
1.鉴定委员会由5-7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人选需经批准;
2.技术鉴定由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前一周将鉴定材料送专家审阅,发送邀请书;
3.准备鉴定意见的初稿提供专家参考,经鉴定委员会通过审核、评议、书写鉴定意见,由主任委员签名,对鉴定意见承担技术责任;
四.科技成果登记、归档:
科技成果通过鉴定后,按隶属关系逐级登记,报送下述材料:
1. 科技成果鉴定书(后附成果鉴定申请书)
2. 科技成果登记表
3. 科技成果单篇材料
4. 所有鉴定资料及计划书归档于档案室。
五.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报奖具备要求:
1.科学理论成果应论文发表满一年以上并被他人引用;
2.应用技术成果应被外单位采用,并具备一定的覆盖面;
3.开发性成果,应正式投产或转让有关单位投产。
六.科技成果进步奖申报:
成果鉴定后,达到具有推广应用和报奖条件的,即可向各级部门申报,并按成果性质组织落实填写申报书。
上报材料:1.技术鉴定证书或其他有关视同鉴定的证明;
2.成果应用情况及效益证明表;
3. 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证明;
4. 主要研究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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