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联合发文,将122项省管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规范调整,以减轻患者医药费负担。具体如下:
(一)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
名称现价(元) 原价(元)
X线计算机体层(CT) 平扫150 150-300
X线计算机体层(CT)成像 180 480
磁共振平扫 500 1200
X刀治疗 6000 15000
伽马刀治疗 9000 20000
准分子激光屈光性角膜矫正术(每只眼)500 1500-2500
(二)挂号等
1.挂号费:三级医院1.5元;二级医院0.8元;一级医院0.5元。
2.急诊诊查费:在不同级别医师门诊诊查费基础上加收1元。
3.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三级医院9元;二级医院7元;一级医院5元。
4.住院诊查费:三级医院8元;二级医院6元;一级医院4元。
5.床位费
三级医院:单人间40元,双人间20元,3人间15元,4人及以上间10元。
二级医院:单人间30元,双人间15元,3人间10元,4人及以上间8元。
一级医院:单人间15元,双人间8元,3人间6元,4人及以上间5元。
(三)护理费
1.重症监护:三级医院4元;二级医院3元;一级医院2元。
2.I级监护:三级医院8元;二级医院7元;一级医院5元。
3.II级护理:三级医院4元;二级医院3元;一级医院2元。
4.III级监护:三级医院3元;二级医院2元;一级医院1元。
5.新生儿护理:三级医院20元;二级医院15元;一级医院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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