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行卫生事业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纵观几年来的实践,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改革是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行为是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行为是群众的呼声
改革前,由于医疗卫生补偿机制方面,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我县也和其他地区一样,处于政事不分、产权模糊、投入不足的状态,形成人浮于事、人才匮乏、责权不明、资产流失、补偿不到位、设备简陋的局面。从项目和价格看,据不完全统计我县有7000多个项目,名称比较混乱,价格更是五花八门;从收费行为看,有擅自立项、提高标准的,也有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的;从价格监管措施看,由于项目繁多、标准杂乱,加之医院补偿机制没有理顺,部分价格标准未能及时调整,导致监管措施很难到位,在很大程度上出现了“政府搞不清,群众看不清,医院说不清,物价部门查不清”的现象。群众反映强烈,呼声很高。
在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得到了规范,特别是2005年全省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县各医疗机构现行的服务项目与省规定的3916项进行对接,将服务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归并。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仁慈医院等三家二级医院归并后的项目在3200项左右,比改革前减少了一半以上;其他一级医院归并后的项目在350项左右,比改革前减少了三分之二。医疗服务项目的不断规范和医疗服务价格的更加透明,使广大人民群众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缓解。
二、深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使群众得到实惠
在全国各地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上升的同时,我县自改革以来,医疗服务项目逐渐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逐年下降,目前处于全省最低水平。特别是2005年全省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四类别23大类3916个收费项目,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提高了手术类、麻醉类和护理类项目价格,较大幅度地降低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放开部分带有医学美容性质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
从政府定价看,虽然手术类、麻醉类和护理类等部分项目价格有所提高,但由于相互竞争,使部分医院免除了挂号费,降低部分单项检查和药品价格以及合并相近项目价格,加之改革前一些医院为患者做手术,除正常的手术费外,还搭车或分解收取口罩、手套、帽子、消毒液、电费、水费、材料费等费用得到了规范,因此,总的价格水平趋低。
从政府指导价看,在制定服务项目价格时,根据医疗技术水平、市场供求、卫生资源利用等因素,在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范围内一般按拖奕范鄹袼健?
从市场调节价看,对特需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技术、设备情况,参照周边价格按低限进行确定。
从大型设备检查看,县中医院的核磁共振原有标准一例750元,现在只需300元,其他各医院的CT扫描原有标准一例200元,现在只需120元;彩色多普勒原有标准一例130元,现在只需60元;其它三维超声、心脏超声、A超、B超等大型设备检查费也不同程度下降;平均降幅49%。
从门诊处方值看,原来各家医院大处方严重,都是几百元以上。据对全县三家二级医院随机50份处方统计:县人民医院平均值82.80元,县中医院平均值42.29元,县仁慈医院平均值45.16元。对城区南关、沭城、长城、哮喘病等11家一级医院随机50份处方统计:平均值56.50元。对沂涛、马厂两家一级医院随机50份处方统计:沂涛平均值29.20元,马厂平均值39.15元。
从价格公示看,全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二级和一级医院分别统一实行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在医疗单位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还实行电子显示屏对外公示,其他医疗单位也通过黑板、牌匾、专栏等多种形式公示,并对住院病人实行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
从卫生事业的发展前景看,理顺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优化了资源配置,增加了卫生事业投入;引入了竞争机制,增强了医疗服务功能;完善了管理体制,激活了运营机制。
深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使群众获得便利、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得到了实惠。
三、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措施使群众更加满意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大,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但由于单位领导重视、政策宣传、措施落实、工作推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仍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
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五方面的不足:
一是项目对接不到位,出现自立项目现象;二是价格执行有偏差,出现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现象;三是公示内容不全面,违反了《江苏省明码标价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四是项目内容释义不准确,扩大项目内涵,曲解除外内容,出现扩大范围收费现象;五是服务行为不规范,出现重复收费或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显现这些阶段性问题,需要在改革与发展中不断完善,才能使广大群众更加满意。
四、强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管让群众放心
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已进入竞争态势,竞争会让医院在服务、医疗质量、价格等方面形成层次和梯度,来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制约暴利的形成。因而必需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让群众放心。
一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分级标准、护理收费规范、病房床位费收费管理办法、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以及特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办法;
二是强化“一文两证”管理制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到村,《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的发放按政策服务到村,价格监督检查延伸到村。
三是推行价格公示和住院清单制度,二级医疗单位以及有条件的一级医疗单位全部要实行屏幕公示或触摸式公示,其他医疗单位要按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部分临床治疗类全面公示,并全面实行门诊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制度。
四是实行药品明码标价制度,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和医药公司(门市)的药品实行明码标价,统一使用县物价局检查分局监制的标价签,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五是做好反价格欺诈工作,鼓励公平竞争,维护卫生市场秩序。
六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监管医疗单位、城镇医疗保险以及农村合作医疗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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